摘要

政策性银行的本质属性是公共性。近年来所推进的政策性银行商业化、市场化改革,在一定程度背离了政策性银行公共性的本质属性,导致了政策性银行公共金融服务功能的异化与偏离。商业化、市场化并非政策性银行的价值目标和核心功能,而应当属于其管理运营机制。商业化、市场化与公共性之间属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政策性银行改革发展应当回归到公共性的本质属性指引之下,从明确价值定位、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治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来开拓有效发展路径。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