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列入《刑事诉讼法》;2019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犯罪总数的61.3%;2020年,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85.0%,量刑建议的采纳率将近95%;一审服判率达到95%,比其他刑事案件高21.7%。以上种种已经充分彰显了该制度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也不可否认,在个别刑事案件中,该制度的适用还存在一些争议,值得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