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是人民性对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出的本然要求,建设警务共同体是加快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应然举措。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以首善示范、永葆前列为总体目标,扛起新时代“枫桥经验”这面大旗,把警务站作为重要载体,建设更多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核心理念的警务共同体,该项工作的基础扎实、成效明显,对其它城市创新发展现代警务模式、持续迭代现代警务体系、全面融入现代社会治理大格局,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