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所谓分配原则应译为"各尽其能、各足其需",实际并非分配原则。马克思有正义理论,但不是分配正义,而是"美好生活"(即人的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理论。以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来补充或挖掘马克思的正义思想,是多余的;科亨对马克思自我所有权的批评,是失焦的。对马克思《资本论》的哲学研究,并不是要把马克思变成批判哲学(包括资本逻辑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