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落实质量责任,提高水利建设质量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水利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