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我国汽车产业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有潜力与影响力的汽车市场之一。经济产品类别以及销售量逐步全面,继之而来的缺陷产品概率呈现日渐增加的趋势,使其产品质量引发了用户群众群体的质疑。中国关于汽车召回制度的立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面临着惩罚力度轻,内容层次较薄弱的境地,与此同时,缺乏专门的汽车鉴定机构也是一大诱因,因此建立并且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规范化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尤为重要和紧急。本文主要针对汽车产品召回的相关现实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剖析,从而进一步明晰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实际情况及亟待调整的关键性所在,切实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