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一起看似简单的案子着手,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开创性采取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的形式,引入第三方律师"外部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的模式,构建"组织-渠道-操作-评价"四位一体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体制,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检察工作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