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写意之精神,被公论为中国艺术之重要特征。书画诗文所写之“意”实即言“神”,而世间万物由形而反映之“神”又皆为人之“神”,故写意论,传神论的核心问题即为“写神”与“传神”。形神关系又构成了中国古典文艺理论中最常见的一对范畴。作为中国传统艺术之一的印章艺术,其美学意识也遵循着这一规律。本文通过对明代中晚期印论的分析以及其中关于艺术创作的传神性特征,并对印论发展和实践理论提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