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区时期,鉴于小商品经济的“两重”性质,苏维埃政权肯定其积极的一面,提出了保护与鼓励的政策。同时,中国共产党认为农民投入到市场活动,是小生产者的商品生产,为防止新的资本主义剥削,苏区要以公有经济为主要方向,经过长期发展以逐渐对私人经济占尽优势并取得领导地位。具体途径是通过建立合作社组织,将传统、零散的家庭副业、挑担生意等整合起来,进而在国营经济主导下有序运行,但这一过程中仍要保护中小商业。国营经济主导的商贸系统建立后,农村小商品经济逐渐衰颓,这与苏维埃的商业政策并不相符。苏维埃政权在处理公有与私有、农业与商业的关系问题处于探索阶段,在不断调整中积累了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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