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前,全国已经注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000家以上,尤其是湖北、江苏、山东等地,联合社发展迅速,对于单个农户在合作社基础上的再联合、提高市场话语权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中对联合社进行界定十分必要,其中,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是基础性问题。目前的观点主要有二,一是联合社的成员只能是合作社,其他主体(如农业企业)可以先加入合作社再进入联合社。二是联合社主体应该多元化,除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