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1]134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