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名"并"名城""名业""名人""名景",每一项都有着政府工作体系和社会公众参与不同外延下的双重定义。作为文化公共政策的"四名"体系可以定义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源的集合;是包含政府工作在内的社会个体、群体、团体,围绕文化公共利益进行长期生产、生活活动的行为规则;是形成、延续遗产地精神的价值增值过程。北京市西城区"四名"现有工作体系,在"十三五"至"十四五"期间,可发展为一项文化公共政策。并在遗产地和遗产地构成的文态空间内,指导生成多用、好用、可复制的公共文化产品。结合"四名"公共政策内涵和文化遗产传播理念,公益志愿者在西城区范围内进行了持续至今的社会参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