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排斥性是公共政策的基本属性。公共政策排斥可分为正向排斥与负向排斥,如果排斥有利于促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即为政策正排斥,政府和社会应积极推动;反之,即为政策负排斥,政府和社会应予治理与遏止。传统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主要着眼于"谁应得到保障性住房",而对"谁不应得到"和"谁没有得到"这两个问题关注不够,大大降低了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有效性。基于"谁不应得到"和"谁没有得到"双重视角出发,建构政策排斥的整体性分析框架,对于分析中国保障性住房管理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运用此分析框架,构建以制定保障性住房排斥标准、保障性住房的正排斥管理、保障性住房的负排斥治理及相关配套制度为内容的管理体系是优化中国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根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