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田赋征收的正式制度主要由滚单落户、自封投柜、三联印票等组成,然定章之制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弊端,以包收包揽为特点的非正式制度遂大行其道。清廷、地方政府、佐助集团和底层代理人之间形成三重“委托—代理”关系,权威象征与实际权力于其间此消彼长。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权威象征与实际权力的交互作用虽使征收模式不断调整、变迁,但隐藏于三重关系中的三对矛盾仍使征收陷入困境,具体表现为底层代理人废立更迭、“酷吏苛征”与“京控多诬”话语模式的对峙,以及暴力催科的常态化。从理性主义视角检视发现,“不完全财政”与“定额化赋税”的财税模式、州县“集权的简约治理”方式、唯结果论的奏销与考成制度、官僚集团内部的激励失当才是征收困境形成的根源。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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