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治理大气污染,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安溪县环境监测站2018—2020年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为研究对象,结合安溪县城区地理位置、产业布局等因素,分析了PM10、PM2.5、O3浓度纵向(年度)变化趋势及月均浓度变化趋势,探讨了不同季节大气颗粒物、臭氧污染成因。结果表明,安溪县2018—202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3.32、2.77、2.44。O3污染集中在4月、9月,PM2.5污染集中在1月、2月。可通过加大城区道路保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等方式加以控制,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安溪县人们居住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