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进军艺术领域以来,对“人工智能作品是否属于艺术”以及其与人类艺术边界的讨论层出不穷。创造性、主体意识等概念被用于描述人工智能作品和人类艺术上的本质区别。然而,每个概念的内涵放在艺术领域都是多元的、不稳定的。人类对这些概念的使用无异于打造一面利于己方立场的盾牌以抵御人工智能之矛。这面盾牌是临时的建构,既不符合当下艺术观念,又以牺牲人类艺术发展的多元可能为代价。重新审视人工智能与艺术的“矛盾之争”能给“人类与智能如何共处”这一经典问题带来许多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