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学界一直对国际私法立法的诸多问题存在很多争论。2010年出台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1]没有能够定纷止争,反而进一步固化了"分散式"的立法模式、加剧了法律规定的碎片化,学界又重新燃起国际私法法典化的热情。与此同时,我国民事立法进程加快,内嵌于民法典之中进而对国际私法规范进行编纂和整合,也成为每一个学者都十分关切的话题。我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源远流长,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在最初就受到了来自俄罗斯非常深刻的影响。2002年,俄罗斯颁布《民法典》第三部分第六编国际私法规定并在之后进行了多次修正。在多达20余次的修正中,俄罗斯国际私法体现出越来越明晰的思路,这可以为我国的后续立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