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体系化、私权化、创新性、权威性的立法形式和完整详实的法律规则为版权产业及版权合同提供了规范性的制度条款和有力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相关规定对我国专有出版权的合同主体进行了有效规制,也提供了规则完善的可行思路。《民法典》《著作权法》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于版权许可使用合同规定的法律冲突,尚需法律法规之间进行协作调整。《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均对版权转让合同有所规制,还需要著作权法相关规则的跟进和衔接。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