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合理原则为我国刑法学家陈忠林教授所提倡,由于其本质要求与功能作用均指向了限定权力、保障人权,应该在刑法的理解与适用中得到贯彻,并成为理论与实践的有效指导。而目前面临的问题是在弘扬形式法治理念出现了对实质法治及其精神——实质正义的忽视乃至批判倾向。强调刑法的合理性并不与法治原则相悖,反而使刑法规范背后所蕴含的正义意图被正确理解。应当以人权保障为着眼点,提倡刑法的合理原则,通过对其内涵、评价标准,功能的阐述,使刑法合理原则得到正确的评价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