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判文起源于先秦,在唐代盛行,并出现了与小说融合的趋势。在唐以后,判文与小说不断融合,形成了古代小说重要流派——公案小说。判文与小说的融合存在着必然性,从内部原因来看,判文和小说有着极大的相似性;从外部原因来看,唐代科举选士制度对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判文对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有积极影响,在二者的融合过程中,判文以不同的姿态融入小说,促进了小说文体的成熟。判文和小说融合初期,有以判文为主导来结构小说的过渡形式;融合的成熟阶段,产生了判案为故事情节的公案小说;在其它类型的小说中,判文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