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我国环境问题日趋严峻的形势,借力公益诉讼这个抓手,加大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刑法规制成为保护环境法益的社会共识和重要手段。然而,在刑法立法和司法已经强势介入环境案件治理的过程中,应当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厘清刑法与其他环境专门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好刑法的"后盾法"作用,防止"打击有余,治理不足"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刑法的环境风险防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