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从事粮油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含确定政策性收储库点的管理单位、粮食企业和库点)进行监督检查。其中,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和租赁库点为重点检查对象,需强化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各环节,特别是定点、收购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