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市数字化转型中,全面而清晰的数据是城市透明治理的基础;这一转向颠覆了长期以来所遵循的人的核心,颠覆了承认人的主体性的城市治理。在数字城市转型期,由于法律制度的缺位和参与匮乏,智能计算介入城市治理的全过程,任何组织都能够以扫码等形式给城市生活设置门槛,城市的主体——人通过扫码等行为实现了自我数据化,从而助力自动化城市秩序。从技术中立的角度,计算机技术无法实现自我纠正;从技术向善的角度,任何削弱人的技术背后都存在道德缺陷,而这种缺陷只能由人自身加以克服。立足马克思主义的城市立场,这种缺陷的克服必须重申参与城市、控制城市的权利,在数字城市场景中,这种参与和控制首先是保有不被数字霸权吞噬的权利,必须是共同编制城市运行源代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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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