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不断深入,北京市合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等行政审批程序,实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综合审查制度。北京市在《水土保持法》的基础上,根据市情特色,在水土保持条例内容上进行了部分增补,加入了"雨水利用率"和"施工降水利用率"等指标,使得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篇章比传统水土保持方案内容有所增加。从相关法律、条例及标准出发,对水土保持篇章中标准适应性进行分析,以期能对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有所帮助,进而服务好北京市各类建设项目。

  • 单位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