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数据时代,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往往采取超低价格进入市场。当经营者企图通过此手段排挤竞争者,获取市场地位时,即发展成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掠夺性定价,成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消解消费者福利的肇因。立足于我国网约车平台掠夺性定价的现状,有效规制该行为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等方面探寻有益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