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伦理思想可以用“诗性伦理”作为概括,这体现在他的纲领性表达“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之中。伦理主体兴起于仁爱的诗性言说,依据正当、适宜之道,建构并持守作为伦理规范的“礼”,并在“乐合同”中完成伦理精神的诗性回归。诗性伦理是从生活情感的本真言说中建立伦理规范的普遍性与历史性,“礼”的建构在诗与乐之间,并在与诗、乐合一的回环中复归仁爱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