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国统治者特别注重对蒙古的施政措施和法制建设,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清入关前,努尔哈赤、皇太极时期的民族政策往往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清初对蒙古颁布的法令、核查人丁、户口管理、划定牧场,编立旗分,设立机构等统治措施,对有效管理蒙古各部,并对入关后制定"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创建《蒙古例》为主的民族法制体系,对边疆民族地区法律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