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溢短装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买卖双方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结合相关国际条约、国内立法及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适当履行其义务,正确行使其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以广东一家印染厂与阿联酋客户签订的一份CI F出口染色布的买卖合同为例对此进行详尽分析。本案中中方出口厂商之所以败诉,就是因为做为出口商的中方印染厂片面错误地理解了所谓"溢短装条款"的含义,违背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公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同方向溢短装规则"这一不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

  • 单位
    大连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