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广东新会司法档案中三个事关华侨婚姻关系问题的案例,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会华侨的婚姻关系状况。一方面,部分侨眷为追求个人幸福,放弃华侨婚姻,重构婚姻生活,即使面临牢狱之灾也在所不顾。华侨家族势力试图维系华侨婚姻,为侨眷争取个人幸福设置障碍,考验着侨眷的选择,致使一些婚姻虽然实质上已无意义,但名义上仍然存在;另一方面,部分妇女贪恋华侨财富,不惜拿自己的身体和名声做交易,公然骗婚,又为战后华侨婚姻关系平添了几分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