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存在诉讼请求内容较为笼统、项目单一、赔偿类诉讼请求不规范和内容不完整、赔礼道歉请求适用泛化等问题。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的精准化路径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是第一诉讼请求,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应当赔偿生态价值损失;如果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主管部门不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的,一并诉讼请求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价值损失;诉讼请求承担施救费、鉴定评估费、专家咨询费等费用;对未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人,诉讼请求以公众易于知晓的方式通过相应媒体赔礼道歉;对有损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环境之虞的,应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预防性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