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档案法》在机构及职责、管理、利用和公布、信息化、监督检查等方面,赋予办公室档案工作诸多新职能。新职能于法、于式、于职、于责、于传统,于现实、于趋势有据,是办公室工作的当为之事。办公室应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规章制度、提升业务能力、严格督促检查新职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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