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不仅是农民的生存之本,也是发展之本。党和政府一直以来致力于维护妇女的各项权益,重视农民妇女的土地权益保护工作。土地权益受侵害,给农村妇女带来极大的经济影响甚至生存困难,致使一些农村妇女想离婚却不敢离婚、不能离婚,严重影响了妇女的婚姻自由。在此背景下,文章立足于当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因离婚受侵害的现状,反思其成因,从法律的角度提出相关建议,以更好地落实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助推农村地区的性别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