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政办发〔2020〕2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1月25日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陕西教育现代化和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精神,按照“坚持统一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科学规范、清晰划分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