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侵犯的是社会的管理秩序。而本罪所要求的管理秩序是在国家行政权力的控制之下,只要上述行为突破了国家的日常管理秩序则构成本罪。买卖京牌指标的行为涉及到三个行为层次,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则必须符合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利用离婚手段过户京牌并不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其行为可能违反民事或行政上的法律法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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