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集中暴露了我国人类生殖系基因组编辑规制体系的不足,该事件发生后,我国在立法上对基因编辑技术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研究作出了一系列回应,但现行治理框架仍存在具体问题尚待解决,包括立法层级低、可操作性欠缺、分类分阶段治理不明确、立法滞后、公众参与不足等。在考察人类生殖系基因组编辑规制的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将现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进行整合,上升到法律位阶进行专门立法;细化基因编辑的分类分阶段治理;为保持规制的活力和有效性,加强软法规则的建设;增加科技领域立法的透明度,强化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