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辛同治"是吐蕃前期政权治理的基本模式,当松赞干布统一西藏建立吐蕃王朝后,开始学习周边民族的治理模式,建构法治与引进佛教,强化赞普集权,限制本教对政权及社会事务的干预。本教是维系吐蕃政权的法理根基,佛教是顺应当时吐蕃社会发展方向的进步文化。随着时局的变迁,统治者对"两教"有不同的偏好。对统治者来讲,宗教与自身信仰无关,是维护统治与争权夺利的工具。厘清吐蕃时期的政教关系,有助于理解西藏历史上政教关系的本质与"政教合一"的演变逻辑,从而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