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案异判"是阻碍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关键问题之一。为正确认知这一现象,需界定"同案"的内涵,并从诉讼当事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角度研究"同案异判"的司法呈现。产生"同案异判",既有立法缺陷、地域差异、认知局限等表层原因,也有成文法的不周延性、社会科学的复杂多变性和认知的螺旋式上升性等深层原因。应通过健全多层次裁判标准、提升类案识别区分技巧、完善类案强制性检索制度、增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力度和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等途径,纾解"同案异判",最大程度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