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经历了从地方探索到跨省试点,再到全国推行横向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过程。地方政府横向合作机制、纵向权威的介入以及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有助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当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存在地方政府集体行动困境、政府纵向权威过度介入或介入不足、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应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纳入"河长制"制度体系中,发挥"河长制"纵向嵌入治理机制在整合纵向治理权威、促进地方政府横向合作以及融洽公私关系中的作用,解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良性运转与可持续发展。"河长制"可以运用政治动员、制定政策法规、建立沟通协商平台、经济激励等纵向嵌入式治理政策工具,实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