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的大背景下,南通市财政局为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盘活闲置房产,坚持问题为导向,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分类管理,逐步加大国有房产盘活力度。第一,行政事业单位在用办公及业务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扎口管理。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房产由市财政局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统一进行调配使用。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配使用的房产权属维持现状,权属单位对房产管理仍负有主体责任。市财政局继续行使所有房产的监管职能。因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交通系统、民政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房产调剂使用空间不大,暂不纳入统一调配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