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行概念由奥斯汀提出后,渐成为当代哲学、文学理论和语言学研究的关键词。述行语言的争论始于奥斯汀和本维尼斯特围绕述行语言界定标准的讨论,而争论的充分展开是在德里达和塞尔之间,双方就重述性、习俗性和寄生性话语等议题,进行了多年的交锋。德里达关于法的述行之力、阿甘本的誓言述行效力等述行论争的后续影响,也扩展到当代史学、法学、宗教学和文化研究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