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民族教育地方立法应该采用促进法的立法模式,立法以政府引导和促进广西民族教育为目的,以倡导性、授权性规范为主,以授益性法律后果为立法目标。广西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模式理论上是基于民族平等权、发展权的实现和对弱势群体倾向性的保护,现实依据是基于壮民族教育的弱质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