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应急救援快速发展,救援能力参差不齐,制定民间应急救援队伍能力评定的团体标准迫在眉睫。笔者认为,这个标准应当遵循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方面有所突破。建议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将民间应急救援队伍归属为注册所在地的基层政府的应急救援力量,对其进行行政指导,并对其应急救援的任务区划进行规范。呼吁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的海内外专家学者和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员、战斗员携手共进,填补和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与标准化文件,规范行为、建章立制。

  • 单位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