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农村的老年人问题不宜还原为养老问题。富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制度和土地制度塑造了农村应对老龄化的独特路径。家庭制度注入的伦理韧性和土地制度支撑的老人农业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农村的养老问题,但同时也塑造并生产了农村老年人问题。因此,当前的社会政策思维需要区分作为供养对象的老年人和作为生活主体的老年人。中国农村老年人问题的核心不在于"养"的缺位,而在于老年人的主体性需求的满足。面对农村快速老龄化的现实,需要超越养老问题的视野,以家庭制度、土地制度和村社组织为基础,构建合乎老年人主体性需求的村庄社会生活秩序,形成应对农村老龄化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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