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基于标准必要专利在超链接社会背景下的战略意义及陷入混乱的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诉讼现状,欧、美、英、日、韩等国家或地区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立法或非立法行动,以抢占全球SEP规则话语权、打造争议解决优选地。欧美国家的政策天平逐渐向标准实施方尤其是中小企业倾斜,以配合其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经济的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日韩则着眼于构建以SEP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推进计划。总体上,我国应参考日韩的做法,实施SEP推进计划,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另外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政府类标准与市场类标准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类别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办法,避免直接套用国外标准化管理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构建公平合理的SEP制度,吸引国内外创新企业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制定,促进我国建立国际性标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