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反思西方人权概念的二元划分,健康权在我国呈现出丰富的规范内涵,并对个人、政府等其他参与方起到重要的促进、强制和引导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人权运动的扩张和医药技术的进步是健康权在国际人权法领域蓬勃发展的深层原因。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围绕宪法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健康法律法规体系。面对全球疫情防控的现实挑战,我国明确了健康权在宪法规范中的价值优位,同时健康权的理念、价值与原则对民法、刑法、专利法等部门法规范的体系影响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