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实践来看,受网络空间虚拟性和著作权非物质性的综合因素影响,网络时代著作权受侵害的风险加大,侵权人侵权成本更低而非法获利更大,权利人维权更加困难。著作权刑事保护涉及面比较广,本期我们聚焦“私服”“外挂”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随着网络游戏在我国迅猛发展,坊间已有“无私服,不游戏”的说法佐证该模式的普及性,由此吸引不法分子以“私服”“外挂”形式牟取巨额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