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初的戈公振曾提出"邸通奏报"说并断言汉代存在邸报。事实上邸在汉代只是通朝报的住所,还不是一种正式负责"通奏报"的信息传播机构。加之两汉严禁"探报"并视"探报"为一项严重的犯罪,因此邸报在两汉几乎没有生存的根基和环境。尽管两汉时期京师和地方之间也确实存在朝政消息的传播和沟通,但其传播媒介并非后世所说的"邸报",而是一种非公开性传播的比较原始的新闻信(京师书)。戈氏的汉代邸报说难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