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保约谈是中央环保部门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地方环保主体责任的行政工具,既有研究发现环保约谈能够迅速生效但效果难以持续,个中缘由尚未得到有效解释。文章引入组织注意力分配理论和多委托多任务结构,以地级市空气质量为例构建理论模型及实证模型,分析环保约谈制度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环保约谈通过改变主政官员注意力分配从而影响到地方政府行为,进而改善空气质量。不过,主政官员变更会打断这一作用传导。在这一作用线路中,地方治理多任务之间的注意力竞争与时序变化深刻塑造了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最终导致环保约谈的效果难以持续。为此,需要进一步优化环保约谈制度的技术设计,建立事后不定期回访和再问责机制,延长并巩固约谈压力,提高环保议题在地方政策议程中的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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