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网络安全漏洞实施攻击的安全事件频发,使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成为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议程。当前,囿于在漏洞评级指标、漏洞披露政策以及"白帽子"法律责任层面缺乏整体性考量,我国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框架亟待面向"合作主义"转型。为此,需通过行政与司法的合作明晰"白帽子"法律责任的边界,通过行政部门之间的合作搭建网络安全漏洞协同机制,通过行政与公众的合作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漏洞治理的渠道,协力共筑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合作主义"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