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中国古代是否有逻辑学,“梁王之争”表明了重构中国古代论证学体系的可能性。论证学的提出表明,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从某个单一学科比如逻辑学来解决论证研究中的所有问题,探讨中国古代论证学体系重构的问题也显然不例外。我们认为,重构中国古代论证学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四原则”:逻辑原则、论证原则、语用原则、交叉原则。其中,逻辑原则和论证原则确保了论证研究的规范性批判维度,而语用原则和交叉原则确保了论证研究的描述性经验维度。重构中国古代论证学体系的任务就是要在规范性维度和描述性维度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点。